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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条款和条件  - Marmon Foodservice Technologies

购买条款和条件 

  1. 接受。 包含本《购买条款和条件》以及其中提到的所有文件的订单(统称“订单”)构成 Marmon Foodservice Technologies, Inc. (“买方”)的买方采购订单中所述的个人或实体购买该采购订单中所述商品(“商品”)和/或服务(“服务”,与商品一起统称“交付物”)的要约。仅接受订单条款。订单是约束买方购买交付物的唯一条款和条件,并取代所有先前和同期的口头或书面条款和条件以及双方之间建议附加条款或不同条款的所有其他通信。任何关于附加条款或不同条款的提议,或卖方试图在任何程度上变更订单的任何条款,均视为重大修改,买方在此予以拒绝。除非另有说明,卖方对订单的确认、商品的装运或开始提供任何服务均构成卖方对订单的接受。尽管有任何相反规定,如果双方已签署的书面合同涵盖本订单所涵盖的交付物的销售,在该合同条款与本订单条款不一致的情况下,应当以该合同的条款为准。
  2. 价格。 价格为订单或卖方现行价格(以较低者为准),并且所有价格均已固定、确定且不能增加。除非买方另行明确书面同意,价格包含所有税费(营业税、使用税、消费税、特权税、从价税以及现在或将来征收或征缴的其他税费、赋税、关税及核定税),以及包装费、搬运费、仓储费以及运输到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费用。在接受订单之后但在付款之前的任何降价都将适用于订单。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价格上涨均无效,无论是否由于材料、人工或运输成本增加、供应链中断或其他原因导致价格上涨。买方无需承担任何最低采购量或未来采购义务。买方的预计、估计和类似预测均不具有约束力且不构成购买承诺。对于买方发出的订单未明确涵盖的卖方的任何成品、在制品或原材料,买方没有义务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补偿卖方。如果卖方以更低的价格和/或更优惠的条款或条件向任何其他人或实体出售或要约出售与交付物相同或类似类型的任何商品或服务,卖方应向买方发出书面通知,然后买方有权选择将更优惠的价格、条款和/或条件适用于本订单和之后的订单。
  3. 付款条件。 卖方应在商品或服务交付完成时或之后任何时间向买方开具账单。除非买方另有书面同意,买方应在收到此类账单后 90 天内支付所有应支付给卖方的相应账单金额,但买方有争议的任何金额除外。在不损害买方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之前提下,买方有权随时将卖方所欠的任何款项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任何款项相抵销。
  4. 运输。 时间具有关键意义。除非买方另有书面同意,所有装运均以 DDP 买方指定的设施(Incoterms 2020)交付,所有权和损失/损坏风险应在该时间和地点转移至买方。卖方应按照订单中规定的数量和日期交付商品。买方没有义务接受不及时、超额、或不足或过量装运的商品,并且此类商品可由买方选择全部或部分退回给卖方,或留待处置,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卖方应按照买方的指示包装和交付所有商品,以确保交付的商品完好无损。
  5. 保证。 卖方保证 (I) 所有交付物均 (a) 完全符合买方提供或指定的规格、图纸、样品、数量、交货时间表和描述;(b) 在材料、工艺和设计方面没有缺陷,(c) 适销、适合且足以用于预期目的;(d) 没有任何留置权、索赔、担保权益或其他产权负担;(e) 不存在侵犯或盗用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的索赔;(f) 生产或提供符合所有适用的外国、联邦、省、州和地方法律、法规以及适用于交付物的要求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REACH、RoHS 和 Prop.65(以下统称“法律”);(II) 卖方应 (a) 遵守所有适用法律以及买方的主合同(如有);并且 (b) 避免从事任何非法、不道德或欺诈行为。所有保证应在检验、测试、交付、验收、终止和付款以及未能检验、测试或发现任何缺陷或其他不合格项的情况下继续有效。这些保证是对所有其他明示、默示或法定保证的补充。卖方不得否认、排除、限制或修改任何保证或卖方对于直接、附带或后果性损失所承担的责任。
  6. 检验。 所有交付物均须由买方的授权代表和/或买方客户在所有合理时间和地点(包括生产期间)进行检验和测试。买方有权拒绝或撤销接受不符合订单任何要求的全部或部分交付物,尽管已进行检验、测试、交付、验收和/或付款;此类商品可由买方选择,由卖方承担费用退还给卖方或由卖方承担风险和费用进行处置。如果买方要求更换商品,卖方应自费更换不合格或有缺陷的商品并支付所有相关费用。
  7. 赔偿。 如果由于任何原因导致买方、其关联方及其各自的高管人员、董事、成员、经理、股东、员工、客户、继承人和受让人遭受索赔、要求、损害、损失、责任、诉讼、争议解决、判决、罚款、和解、处罚、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律师费和诉讼费用、执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赔偿权利产生的费用以及向任何保险提供商进行追索产生的费用,无论是直接、间接、附带、后果性或其它与:(i) 交付物(包括死亡、受伤和财产损失);(ii) 实际或声称的作为、不作为、过失或未能遵守订单或买卖双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iii) 任何召回;(iv) 实际或涉嫌侵犯或盗用任何知识产权;(v) 买方财产的损失或损坏;(vi) 社会工程欺诈、网络攻击、与向卖方付款相关的其他欺诈活动或任何此类相关活动;以及 (vi) 卖方违反订单等相关的损失(以下统称“索赔”),卖方则应提供抗辩、给予赔偿并确保以上各方免受损害。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达成任何和解。此赔偿是对卖方质保义务的补充。对于可能导致以下任何情况的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社交工程欺诈、网络攻击、勒索软件、病毒或其他可能影响卖方系统、计算机设备、计算机程序、数据或其他材料或系统的技术有害材料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买方概不负责:(i) 卖方向买方付款时产生问题;(ii) 买方向卖方付款时产生问题;(iii) 从卖方到买方的供应链中断;或 (iv) 其他类似问题。在任何情况下,买方对于由此类问题引起或与此类问题相关的基于任何法律理论的任何类型的损害均不承担责任。
  8. 知识产权。 卖方声明和保证,交付物的制造、销售、性能和使用不会侵犯任何专利、版权、商标、商业秘密、专有技术或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知识产权”)。如果商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被认定构成侵犯专利权和/或因任何原因被禁止使用,卖方应立即自费为买方取得在不支付许可使用费的情况下继续使用该等商品的权利,或使用令买方满意的同等质量和性能的非侵权商品替换该等商品。
  9. 保险。 卖方应获得并在订单有效期内以及此后不少于两 (2) 年,自费保持买方不时指定的以下保险,保险公司的评级不得低于貝氏評比(A.M.Best)“A- VIII”或更高评级:(1) 主要综合或商业一般责任保险,每次事故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单一组合限额至少为2百万美元,产品完成运营总额为2百万美元以及基本总额为2百万美元,包括承保:(i) 产品和完成运营责任;(ii) 综合合同责任;以及 (iii) 交叉责任批单或利益分割条款。所需的保险应:(1) 通过批单将买方、其高管人员、董事、员工、代表和代理人作为附加被保险人投保;(2) 通过批单放弃对买方的任何代位求偿权;(3) 就卖方的赔偿义务向卖方提供合同责任保险;(4) 通过批单以规定该保险是由买方、为买方或代表买方获得的任何其他保险的主要且非分摊保险,尽管此类保单中包含任何“其他保险”条款。卖方应在取消或实质性减少任何要求的保险之生效日期前不少于 30 天向买方提供书面通知。在此之前以及当合理要求时,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保险凭证以及买方可能合理要求的其他文件,以证明本条要求的保险范围。除非法律禁止,卖方应要求其保险公司放弃对买方保险公司和买方的所有代位求偿权。
  10. 修改。 任何订单的变更均不对买方具有约束力,除非以书面形式签署,并声明其修改了该订单。买方有权随时修改图纸、规格、数量、材料、包装、交货时间和地点、交付物以及运输方式,并有权取消全部或部分订单,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任何此类修改导致成本或履行所需时间增加或减少,买方可以进行公平调整,或者如果无法就调整达成一致,买方可以自行选择终止订单。卖方必须在变更单发出后的十天内提出调整要求。卖方同意接受任何此类修改。
  11. 召回。如果买方自行确定任何商品的任何缺陷、不合格或瑕疵需要采取现场行动、召回、类似或其他行动(“召回”)以修理、更换或补救任何商品或任何包含商品的买方产品,卖方则应向买方及其客户赔偿与上述相关的所有损失、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和法院费用。
  12. 不可抗力。如果由于买方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未能接收商品或服务,或者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买方则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3. 终止。 如果 (i) 卖方违反订单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交付商品或履行服务;(ii) 由卖方或其他人针对卖方根据关于破产、资不抵债或重组的任何适用法律申请提起此类程序;(iii) 卖方资不抵债或为债权人的利益执行转让;(iv) 为卖方或其资产的任何重要部分指定一名接管人;(v) 买方对于卖方的履约能力缺乏安全感,并且卖方无法在买方提出要求后五天内向买方提供其履约能力的充分保证;或者 (vi) 买方至少提前七 (7) 天书面通知卖方,买方可随时终止全部或部分订单,且不对买方承担任何责任。买方的权利和补救措施具有累积性且不具有排他性,并且是对买方根据法律、衡平法或其他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补救措施的补充。任何终止均不会影响任何一方截至终止生效之日已产生的权利或义务。在收到任何终止通知后,除非通知中另有指示,卖方应立即停止所有工作。
  14. 财产。 买方提供或支付购买的任何财产的所有权和直接占有权,包括但不限于式样、工具、夹具、模具、设备和材料(“买方财产”),应始终属于买方。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此制成的任何物品提供给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所有买方的财产均应清楚地标明或标记以表明买方的所有权。 卖方应承担买方财产的损失或损坏风险,直至归还给买方。 卖方应负责保存足够的记录并维护和保护买方财产,并且应在买方要求时立即将买方财产归还给买方。卖方放弃扣留买方财产的任何留置权或其他权利,并确认其有义务在收到要求时立即无条件归还买方财产。
  15. 审计。 卖方将保留准确、完整的账簿和记录,以反映与本订单相关的所有付款和交易的性质和目的以及其与买方的关系。买方及其指定人员有权审核和检查卖方及其供应商之账簿、记录和设施,以确定卖方及其供应商遵守买方或其关联公司的商业和道德准则以及所有反腐败法律。 卖方应配合与之相关的任何审核或调查。
  16. 通知。 向买方发出的所有通知均以书面形式发出,并在专人送达时生效;如果通过预付邮资且要求回执的挂号信发送,则在邮寄后第三天生效;如果通过国内知名的快递服务发送(应保留交付时间、地点和收到的证据),则在投寄后两个工作日生效;并且在每种情况下,通知应发送至订单中所列的地址(或者一方不时书面指定的其他此类地址)。
  17. 信息。买方在订单接受之前或之后向卖方提供或披露的所有信息、文件、规格、建议、评论和数据(“信息”)始终属于买方的机密和专有信息,应严格保密且只能用于履行订单。此外,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或公布其已向买方提供或签约向买方提供任何交付物的事实。买方对于信息不作任何保证。买方提供的任何信息可能存在的任何默示保证,包括适销性保证和适用于特定用途的保证,均在此予以排除。
  18. 账单。 双方同意,对于任何交易,传真签名应被接受为原始签名,订单可以电子方式传输,根据订单创建的任何文件均可以电子格式保存;其副本应视为原件。任何一方均不得因使用传真签名、电子订单或电子副本,而对任何订单或其创建的任何文件的真实性提出任何异议。尽管有上述规定,付款流程或程序的任何变更必须经过买方的审批。
  19. 供应商。 卖方及其供应商必须在其质量管理体系中制定假冒产品预防和检测计划。该计划必须包括能够监控任何假冒产品并向适当的法定和监管机构报告。卖方发现任何假冒的交付物时,应立即书面通知买方。卖方及其供应商仅对其根据采购订单执行活动的员工承担责任,并确认其了解这些员工对交付物的合规性和产品安全所做的贡献。
  20. 冲突矿物。根据《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Dodd-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第 1502 条及相关规则,卖方声明和保证商品不含任何冲突矿物;如果货物含有冲突矿物,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书面报告并提供后续处理的指导。如果在订单履行期间任何商品的状态发生变化,导致本条款中包含的陈述和声明不再准确,卖方则必须完成并向买方提交书面报告。
  21. 出口管制。 卖方应遵守关于出口管制货物的所有适用法律,包括要求承包商或卖方根据《国际武器贸易条例》(International Traffic in Arms Regulations,简称“ITAR”)向美国国务院办理注册登记。
  22. 商业行为。 卖方已收到买方或其关联公司的《被禁止的商业行为政策》以及《商业与道德准则》(“《商业道德准则》”)的文本,并同意遵守其中的条款规定。方》卖方声明和保证,在卖方履行本订单规定的义务或其他义务时,卖方及其所有者、高管人员、董事或员工 (i) 将遵守所有适用的反腐败法律,包括但不限于美国1977 年颁布的《反海外腐败法》和英国2010 年颁布的《反贿赂法》(“反腐败法”);(ii) 不会直接或间接向政府官员提供任何有价物品,以获取或保留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许诺、支付、承诺支付或授权支付任何有价物品,以 (x) 影响政府官员以其官方职务做出的任何行为或决定;(y) 诱使该政府官员做出或不做出违反该官员法定职责的任何行为;(z) 以其他方式获得不正当的商业优势。 上述有价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礼品、款待、旅行、政治或慈善捐款或任何其他有价物品。 卖方应始终按照所有适用法律开展其活动,包括与反贿赂或反腐败立法相关的法律,包括但不限于 1977 年颁布的《美国反海外腐败法》(US 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 of 1977) 以及所有国家、州、省或地区反贿赂和反腐败法律。因此,卖方不得向买方的任何员工或代理人、任何政府官员、任何政党或其官员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许诺、付款或礼品,或授权承诺或支付任何金钱或有价物品,或者在明知或有理由知道任何人会将此类金钱或有价物品许诺、给予或承诺支付给以上人员的情况下,向其提供提供任何许诺、付款或礼品,或授权承诺或支付任何金钱或有价物品,以影响以上人员的任何决定或行为,从而使其帮助卖方或买方,或以其他方式获取任何不正当的优势或利益。
  23. 其他条款。 买方的所有弃权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买方迟延行使或未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均不会损害此类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且不应视为放弃对任何违约追究责任的权利或者对任何违约的默许。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转让任何订单或买方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任何应付款项。订单应根据买方主要营业地所在州或买方注册所在州的法律进行解释,不考虑任何法律冲突规则。如果订单中包含的任何一项或多项条款在任何方面无效、非法或无法执行,订单中包含的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或可执行性并不会以任何方式受到影响或损害。根据其性质应继续有效的条款将在任何订单终止或期满后仍然有效。本订单中包含的条款标题不构成订单的组成部分,仅为双方的方便而包含在内。如果订单的任何条款或规定在任何司法管辖区无效、非法或无法执行,该无效、非法或无法执行的条款或规定并不影响订单的任何其他条款或规定,也不会使该条款或规定在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无效或无法执行。在订单终止或期满后,订单中按其性质应在期限以外适用的条款将继续有效。